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的上交所自收通知 上证发〔2022〕10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支持企业债券融资,年月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日起激发市场活力,至年暂免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月日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经手费。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经手暂免收取上述期间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上交所自收各类债券现券交易(转让)、资产支持证券的年月交易(转让)及债券约定购回式交易的交易经手费; 二、暂免收取上述期间各类债券回售交易的日起交易经手费。 特此通知。至年暂免债券 月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月日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月日 |